土地规划科工作职责
科长:朱中富 电话:89022545
一、土地规划科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北京市城市规划条列》等土地规划法律法规。落实土地国策,切实 保护耕 地。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新农村建设。 2、依据镇域规划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标图、测量、审核、申报、等协调工作,依法协助办理国家征用、征收土地工作。 3 、依法调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依法处理土地权争议。接待来信来访。 4、负责镇域、镇区及村庄建设规划实施,临时占地,临时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5、负责村民新建、迁址新建、扩建和翻建房屋审核报批,图纸资料等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巡查制止镇域内偷采盗运砂石行为,防止出现非法砂石加工点。 7、负责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密云分局布置各项工作。 8、对镇域内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等耕地和非耕地进行定期巡查,对在上述地区发生的违法建设,及时检查,按程序上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 9、分工合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及包村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农村住宅用地审批。(新建) (1)农村村民向本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 (3)镇人民政府审核。 (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密云分局审查。 (5)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审查。 (6)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用地。 (7)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密云分局合发《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备注)本人需提供:1、个人申请一式4份。 2、四邻协议。 3、农村村民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4、原宅批示。 5、结婚证。
2、迁址新建 因原宅基影响村庄建设规划需要将原有宅基地交还集体,另占宅基地的。手续同新建。
3、扩建 现有住房不够居住,原宅基地未达到市政府规定的高标准,且扩建位置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手续同新建。 4、翻建 密云县建设委员会提供的危房鉴定。(镇区:河漕、十里堡、庄禾屯村) (1)农村村民向本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镇人民政府审核。 (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密云分局审查。(镇区:河漕、十里堡、庄禾屯村) (备注)本人需提供:1、个人申请一式4份。 2、四邻协议。 3、危房鉴定。 4、原宅批示。
三、办理工商执照需提供材料 (1)建房批示。 (2)村委会提供的证明材料。 (3)租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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