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分工及职责
单位电话:89022490 职责分工:
所长:廖凤云 职责: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 司法助理员:李铁冬 职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司法助理员:程文革 职责:内勤、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制宣传
司法所的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包括: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助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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