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栏
 
司法所
2007-04-02

司法所分工及职责

单位电话:89022490
职责分工:

所长:廖凤云
职责: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
司法助理员:李铁冬
职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司法助理员:程文革
职责:内勤、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制宣传


司法所的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包括: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助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其他有关工作。